您的位置:天津木镁-木钠-木钙网 > 首页>>河北木镁推荐>>新闻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关于2008年5月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通告

来源: 作者: 点击: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沧州华润热电有限公司一期工程(2×300兆瓦热电联产机组)、淮浙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顾北矿井及选煤厂等31个建设项目已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和调查工作,现将项目名单予以公布,每个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具体情况请登录环境保护部网站(WWW.MEP.GOV.CN)查询。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08年5月23日——2008年5月29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 010-66556756,66556429

  三、电子信箱:E-mail: lou.ping@mep.gov.cn

  四、通讯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邮编:100035

  五、联系人:童莉  李元实

  



  环境保护部关于2008年5月份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项目名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序号 项目名称
1 沧州华润热电有限公司一期工程(2×300兆瓦热电联产机组) 2 华能营口电厂二期工程
3 长春热电二厂二期工程(5#机组) 4 新建长春民用机场工程
5 河南新密电厂2*300MW工程 6 湖南华电长沙电厂2×600MW机组项目
7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纸板技改项目 8 上海石化90万吨乙烯工程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高桥分公司丁苯橡胶、ABS装置
9 山西省阳城发电厂二期扩建工程(2×600兆瓦) 10 中国铝业公司中州分公司强化烧结法氧化铝挖潜改造工程
11 吉林省延吉市集中供热工程 12 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00MW热电联产技术改造项目
13 山东新华鲁抗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头孢类抗生素及中间体技术改造项目 14 中海油化学有限公司海南年产60万吨甲醇项目
15 开封碳素厂有限公司2.2万吨t/a超高功率石墨电极项目 16 开封光明电厂技改项目
17 淮浙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顾北矿井及选煤厂 18 淮沪煤电有限公司丁集矿井及选煤厂
19 大庆肇州油田州13(3-6)合作区块 20 上海港罗泾港区二期工程
21 山东淄博矿务局济北矿区唐口矿井及选煤厂项目 22 500kV伊敏~冯屯可控串补工程
23 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祁东煤矿改扩建工程 24 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孙疃矿井及选煤厂
25 日照至南阳国家重点公路兰考至尉氏段高速公路工程 26 大唐三门峡火电厂二期工程2×600MW项目
27 中石油宁夏石化分公司二化肥50%扩能改造工程 28 深圳地铁一期工程
29 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浙江段湖州南浔至浙皖界牌段 30 包头第三热电厂异地扩建2×300兆瓦供热机组工程
31 海力士-意法半导体公司二期工程    



  

  沧州华润热电有限公司一期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一期工程建设2×300MW亚临界中间再热两缸两排汽抽汽凝汽式汽轮机组,配2×1025吨/时亚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单炉膛自然循环平衡通风固态排渣汽包型燃煤锅炉,配套建设2台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和2套石灰石-湿法脱硫装置,1座205米钢筋混凝土套钢内筒烟囱;建设1套中水深度处理配套工程;建设工业废水处理设施、脱硫废水处理设施及生活废水处理设施。煤场建设防风抑尘网和喷淋设施,同步建设热网配套工程。

  建设单位:沧州华润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河北省沧州市

  工程投资:实际投资23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24469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10.6%。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6年10月开工建设,2007年12月投入试生产。除尘、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同步投入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河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河北省电力监测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北京博奇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巴安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一期工程采用沧州市运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中水作为循环冷却水,建设中水配套工程,年利用中水880万吨。采用低氮燃烧、静电除尘、湿法脱硫治理锅炉排放烟气。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工程建设1座工业废水处理站和1座生活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本期工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灰渣和脱硫石膏,全部综合利用。

  三、验收监测结果

  锅炉烟气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及烟气黑度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3时段标准限值。

  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最大浓度为0.937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限值要求。

  6个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监测结果等效声级范围值为52.7~60.8分贝,夜间监测结果等效声级范围值为48.2~54.9分贝,均存在超标现象,厂界500米范围内无噪声敏感点。

  本期工程废气烟尘、SO2、NOx年排放量分别为 332.2吨、234.4吨、1743.5吨。二氧化硫年排放总量满足沧州市环保局给定的总量指标要求。

  华能营口电厂二期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本期工程建设2台1900吨/小时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燃煤直流炉,2台600兆瓦超临界、中间再热、单轴四缸四排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备2台四电场静电除尘器及相应的脱硫设施。同时建设电气系统、供排水系统及海水淡化处理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生产废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等辅助设施。

  建设单位: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

  建设地点: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435084.08万元,其中环保部分投资5020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1.5%。

  工程建设情况:2005年4月30日开工建设,3#、4#机组分别于2007年6月20日和2007年8月19日投入试运行。脱硫设施分别于2007年7月29日和2007年9月19日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辽宁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东北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清华同方、东北电建二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辽宁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新建工程采用淡化的海水作为主要水源。本项目对厂内各种废水均新建了相应的废水处理设施,各种废水经处理后,回收综合利用。

  燃煤在锅炉内燃烧后产生的烟气,经高效静电除尘器除尘净化,进入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脱硫后通过210m的烟囱排入大气。

  三、验收监测结果

  1.3#机组脱硫装置出口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折算浓度最大值分别为20 毫克/立方米、20毫克/立方米、312毫克/立方米;4#机组脱硫装置出口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折算浓度最大值分别为14毫克/立方米、29毫克/立方米、322毫克/立方米;烟囱外排废气林格曼黑度小于1,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3时段标准。

  2.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中,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0.808毫克/立方米,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新扩改标准要求。

  3.冷却水排水口废水监测结果中,pH值一次值范围为7.89~7.94,化学需氧量日均值浓度为1.9 mg/L,悬浮物日均值浓度范围为39~88mg/L;溢流口排水中,悬浮物浓度日均值范围为31~42mg/L,均符合《辽宁省沿海地区污水直接排入海域标准》(DB21-59-89)中污水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冷却水温升为4℃,符合《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三类区要求。

  4. 厂界噪声监测点位昼间、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III类标准要求。

  长春热电二厂二期工程(5#机组)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工程建设1台670t/h煤粉炉和1台200MW双抽式亚临界发电机组,工程配套建设1台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1套湿式石灰石-石膏法烟气脱硫装置、除灰渣系统、煤场及输煤系统、水处理系统、冷却系统、贮灰场等及相应的公辅设施。

  建设单位:大唐长春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工程投资:实际投资8.68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9787.1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11.27%。

  工程建设情况:该工程于2005年10月开工建设,2007年8月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电力工业部东北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吉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大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吉林省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本项目锅炉配置一台福建龙净除尘设备公司制造的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在除尘器后配套建设湿式石灰石-石膏法烟气脱硫装置,烟气经静电除尘器除尘及脱硫塔处理后,由一座高210m、出口内径8.5m的烟囱排入大气。安装一套烟气连续监测系统,在线监测烟气中烟尘、S02和NOx浓度。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全部回收重复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冷却塔,化学酸碱废水经中和池后作为一期部分除灰用水,输煤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工业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进入冷却塔,脱硫废水全部用于干灰加湿。建有一条雨水管线,通至墙外排洪沟后进入伊通河。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燃煤燃烧后产生的粉煤灰、炉渣和脱硫副产品石膏。固体废物年产生量约为26.48万吨,其中,粉煤灰约为22.50万吨,炉渣约为3.98万吨。固体废物目前全部综合利用,主要作为建筑材料、商品混凝土用料、利用灰渣制砖、用于水泥掺和料等综合利用。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5#锅炉出口烟尘、SO2、NOx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9.9mg/m3、18.4mg/m3、574.0mg/m3,210m烟囱出口的烟气黑度小于1级(林格曼级),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33-2003)第3时段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共布设5个噪声监测点,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分别为50.2~63.1 dB(A)和47.6~54.7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

  厂区东南侧敏感点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分别为57.3~61.1dB(A)和53.2~54.8dB(A),均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3类标准;昼间基本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Ⅱ类区域标准,夜间超标,但夜间学校不授课。

  按年生产时间5430小时计算得出,长春热电二厂5#机组烟尘排放量为120吨/年,SO2 排放量为100吨/年,NOx排放量为3676吨/年。

  新建长春民用机场工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新建航站区及配套设施工程;能满足旅客吞吐量:400万人次;货运吞吐量:3.5万t

  建设单位:长春龙嘉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吉林省九台市放牛沟乡和龙家堡镇交汇处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16.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4943万元、占总投资的2.99%

  工程建设情况:2002年6月、2005年8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行

  实际生产负荷:2006年旅客吞吐量225万人次/年 

  环评编制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青岛海晏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吉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吉林省爱普特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亚玛登干燥设备有限公司、北京银燕开普工程有限公司、长春市三利空调制冷设备公司、北京天一洁环科技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械研究所通风设备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青岛海晏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宜兴环球水处理有限公司、吉林省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北京银燕开普工程有限公司、长春市三利空调制冷设备公司、北京天一洁环科技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械研究所通风设备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吉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工程配套建有办公生活污水处理站、航空垃圾焚烧炉及喷淋装置集尘器、锅炉烟气脱硫除尘设施、含油废水处理设施等。绿化面积1738300平方米,绿化率达到55%。

  三、验收监测结果

  生活污水经废水处理站处理后pH值、SS、COD、BOD5、NH3-N、动植物油、石油类、LAS、总磷浓度的最大日均值分别为66毫克/升、31毫克/升、7毫克/升、1.36毫克/升、0.81毫克/升、0.13毫克/升、0.19毫克/升、0.60毫克/升,除总磷超标外,其余各项指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的一级标准要求。

  锅炉烟囱出口排放的烟气中烟尘排放浓度、SO2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三项监测指标均达到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标准值。

  焚烧炉排放烟气烟尘、SO2、NOx、CO、烟气黑度、HCl、Hg、Pd和Cd均达到了《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表3标准。

  机场周围各居民村屯飞机噪声监测点位的一昼夜平均计权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在62.7~73.9分贝之间,均达到了《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9660-1988)中二类区域标准限值的要求,特殊敏感点临河村小学、新民小学和东湖镇卫生院飞机噪声监测点位的一昼夜平均计权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在62.7~67.8分贝之间,均达到了《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9660-1988)中一类区域标准限值的要求。

  飞机噪声衰减断面飞机噪声随着距跑道距离增大而减小。预测各监测点位2010年的飞机噪声值均比现在增加1.3分贝,小苇子沟(新民7队)的飞机噪声将超过《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9660-1988)中二类区域标准限值, 为75.2分贝,超标0.2分贝,其他各监测点位的飞机噪声 在64.0~71.7分贝之间,均可达到《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9660-1988)中一类、二类区域标准限值。

  进场公路沿线的居民集中居住区第一排房子窗前1米处昼间噪声值在51.4~56.5分贝之间,夜间噪声值在50.1~53.2分贝之间,昼、夜间噪声值均达到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1993)中的4类区标准的要求。

  废水排放总量为18.25万吨/年,COD排放总量为5.11吨/年,BOD5排放总量为1.02吨/年,氨氮排放总量为0.16吨/年;废气排放总量为17063万标立方米/年,烟尘排放总量为9.29吨/年,SO2排放总量为23.39吨/年。废水中的COD和BOD5、废气中的烟尘和SO2的排放总量均小于该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中对该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建议值。

  河南新密电厂2×300MW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新密电厂新建2×300MW纯凝发电机组配2台1025吨/小时亚临界自然循环汽包炉,同步配套建设2台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和2套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1座210米烟囱;新建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建设单位: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工程投资:实际投资24.4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2.2亿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9.1%。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3年5月开工建设,#1机组、#2机组分别于2006年12月、2008年4月建成并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河南省环境保护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河南省电力建设二公司、北京博奇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配套建设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烟气湿法脱硫系统,烟气通过210米烟囱排放。新建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含煤废水、含油废水、生活污水设施及脱硫废水回用管路,废水经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外排。对各种类型的噪声源分别采取了加装消音器、隔音罩等降噪措施。灰、渣及脱硫石膏全部综合利用。该工程未建贮灰场,租用许昌龙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杨园灰场为事故灰场。

  三、验收监测结果

  锅炉除尘脱硫出口烟尘、SO2、NOx最大排放浓度值及烟气黑度均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2时段标准要求。

  厂废水总排口外排废水中pH测定值,BOD5、COD、氨氮、石油类、动植物油、总磷、硫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悬浮物最大日均浓度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电厂东、南厂界昼间及南厂界夜间噪声测定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Ⅱ类标准限值要求。北厂界昼间及北、东厂界夜间噪声测定值均超出标准限值,其中昼间噪声测定值最大超标13.8 dB(A),夜间噪声测定值最大超标19.9 dB(A)。北厂界昼、夜噪声超标受该公司循环水冷却塔噪声影响所致,东厂界夜噪声超标受厂前乡间公路交通噪声影响所致。

  环境敏感点庙珠村、王庄村、曲梁二中距厂界最近处昼间和夜间噪声测定值均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2类标准限值要求。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计算得出,新密电厂2×300MW工程烟尘、SO2、COD、氨氮、石油类排放总量分别为:397.1吨/年、302.5吨/年、3.52吨/年、0.6吨/年、0.005吨/年,均满足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新密电厂2×300MW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复函》中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华电长沙电厂(2×600MW)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华电长沙电厂(2×600MW)工程新建2台1903t/h超监界参数高压直流炉,配套建设4台SCR脱硝装置、4台双室五电场电除尘器和1套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及2台机组共用1座210米烟囱;新建输煤废水处理系统、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含油废水处理设施、脱硫废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新建的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生活设施。

  建设单位:湖南省华电长沙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48.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7.4亿元,占总投资的15.3%。

  工程建设情况: 2005年12月16日开工建设,两台机组分别于2007年10月和2007年12月投入试运行。脱硫设施分别于2007年10月和2007年12月投运。

  环评编制单位:北京国电华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湖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中机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脱硫)、东方锅炉环保工程公司(脱硝)及湖南省火电建设公司(其它)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工业化学酸碱废水、输煤系统冲洗水、含油废水、脱硫废水、生活污水等。新建输煤废水处理系统、工业化学酸碱废水处理系统、含油废水处理设施、脱硫废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含油废水、脱硫废水、生活污水及输煤系统冲洗水经相应的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均回用于煤场喷淋及输煤冲洗。工业化学酸碱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干灰场加湿或渣仓、捞渣机冷却用。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电除尘灰、炉底渣及脱硫石膏。年固废产生量约为68.8万吨,年灰渣协议综合利用量约为56.8万吨,综合利用率为82.6%。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脱硫塔出口排放废气中烟尘、SO2、 NOX的排放浓度最大值及烟气黑度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3时段标准限值。

  厂区周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氨未检出,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煤场周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最大浓度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限值的要求。

  清净下水排口废水中pH、SS、COD、BOD5、氨氮、石油类、氟化物、硫化物和LAS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均符合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一级标准限值的要求。

  厂界噪声8个监测点昼间、夜间最大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 12348-90)Ⅱ类标准限值的要求。环境敏感点噪声昼间、夜间最大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工程固废产生量约为68.8万吨/年,灰渣协议综合利用量约为56.8万吨/年,综合利用率为82.6%。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按年生产时间4800小时计算得出,工程运行后,华电长沙电厂(2×600MW)工程废气SO2年排放量为2291.6吨,满足湖南省环保局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3000吨/年的要求。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纸板技改工程项目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18.02万吨/年牛皮箱板纸、11.90万吨/年瓦楞原纸

  建设单位: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长江路68号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总投资10.07亿元,其中环保投资7833万元,占总投资的7.78%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2006年9月开工建设, 2007年12月竣工,2008年1月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安徽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中国轻工业长沙工程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中海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江苏省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本工程新建一条年产30万吨牛皮箱纸板和瓦楞原纸生产线,原料为未漂硫酸盐木浆板、美国废旧瓦楞纸箱及国内废旧箱纸。新建1台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备三电场静电除尘器,1台130t/h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备四电场静电除尘器,1台12MW发电机,1台13MW发电机。本期工程实施后原有5台小锅炉2台拆除,其余停用。锅炉烟气共用原有120M烟囱排放。在新厂区污水处理站旁边新扩建一座设计规模为2.5万吨/天的厌氧好氧生化污水处理站,污水总处理规模达到6.5万吨/天。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三、验收监测结果

  原75t/h锅炉烟尘、SO2、NOX最大排放浓度及烟气黑度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2时段标准。本项目新建锅炉烟尘、SO2、NOX最大排放浓度及烟气黑度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表1标准。

  厂界H2S、NH3、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浓度值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造纸生产、生活及锅炉废水总排口pH值及COD、BOD5、SS日均排放浓度均符合《造纸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3544-2001)表1标准。

  厂南、西、北界昼夜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厂东界昼、夜噪声均超标,昼间最大超标4.9 dB(A),夜间最大超标14.2 dB(A),主要受风机及冷却塔影响。本项目东界外是马钢皮带输送长廊,无噪声敏感点。

  固体废物全年产生量约14.3万吨。主要为废浆渣6.89万吨/年,锅炉灰渣5.5万吨/年及污泥等1.88万吨/年。所有固体废物均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填埋。

  纸机吨产品排水量、吨产品清水量、COD、BOD5、SS吨产品最大排放量均符合《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1)表1标准和环评批复要求。

  废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COD 160.1吨;废气污染物年排放总量二氧化硫11.3吨,烟尘15.5吨,均满足安徽省环保局环函[2005]499号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上海石化90万吨/年乙烯工程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高桥分公司10万吨/年丁苯橡胶、20万吨/年ABS装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本项目新建10万吨/年溶液丁苯橡胶装置(采用溶液连续生产法生产低顺橡胶和丁苯橡胶)和20万吨/年ABS装置(采用连续本体聚合法生产ABS树脂)、罐区等公辅设施及配套的废水、废气处理装置、环保设施等。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高桥分公司

  建设地点:上海化学工业区B3地块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投资24.63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2103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0.85%。

  工程建设情况:丁苯橡胶装置2006年4月建成投入试运行;ABS装置2006年9月建成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中国石化北京毕派克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国石化集团上海医药工业设计院、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中石化第三建设公司中石化第十建设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本项目装置界区内实行清污分流,工艺废水经预处理后,进入中法水务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化工区市政管网进入中法水务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雨水收集后接化工区雨水系统直接排海。丁苯橡胶装置废气主要来自罐区丁二烯球罐和精制丁二烯、己烷溶剂精制系统,经放空缓冲罐回收凝液后,送到相邻苯酚丙酮装置地面火炬系统焚烧处理。20万吨/年ABS装置工艺废气被送到热导生油单元(HTA)加热炉与可燃气体一起焚烧处理。

  三、验收监测结果

  生产废水排放口(进口中法水务前的集水池)pH值范围为6.6~7.5,氨氮、化学需氧量、挥发酚、石油类、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悬浮物的最大日均值浓度分别为2.97 毫克/升、376毫克/升、0.92毫克/升、0.3毫克/升、184毫克/升、4.2毫克/升和36毫克/升,均符合中法水务公司接管标准要求。

  加热炉出口烟尘、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及烟气黑度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表4二级标准。

  流化床排放管道出口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和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12.3毫克/立方米和1.08千克/小时、19.3毫克/立方米和1.80小时,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全厂边界下风向4个监测点酚类、苯乙烯、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最大监控值分别为0.0176毫克/立方米、0.0536毫克/立方米、1.89毫克/立方米和19(无量纲),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本项目位于化工区内,周围无敏感点,噪声不做监测。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年产生量为613吨。一般废物废氧化铝回收利用,废液、废胶、废碱液、废焦油等危险废物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上海星月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处置。

  按实际监测结果计算,本项目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的排放量分别为0.432吨/年、5.4吨/年、12.0吨/年和5.43吨/年。

  山西省阳城发电厂二期(2×600MW)机组扩建工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本工程扩建2×600MW亚临界机组,配2×2060t/h亚临界自然循环煤粉炉,配套建设高效静电除尘器、SCR烟气脱硝装置、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间接空冷塔、脱硫废水处理、灰场、循环水处理站等设施,其它利用原有工程公辅设施。

  建设单位:大唐阳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位于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53亿元,其中环保投资63600万元,占总投资12%,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5年5月正式开工建设,两台机组分别于2007年9月20日、2007年8月29日完成168小时试运行,脱硫设施分别于2007年9月20日和2007年8月29日完成168小时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北京国电华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北京国电华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北京博奇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本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各类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锅炉废气经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和石灰石--石膏湿法装置处理后通过240米高烟囱排放(其中一台锅炉脱硝),采取低氮燃烧技术并预留脱氮空间。采用间接空冷塔,新建1套SCR脱硝装置、4台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2套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脱硫废水处理装置、2000t/h循环水处理站(在建)、28台布袋/水浴除尘器、煤场挡风抑尘网、南留西沟干灰场以及烟气在线监测仪等。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粉煤灰、炉渣和脱硫石膏,年产生量约为56.4万吨。粉煤灰部分综合利用。工程对各种类型的噪声源采取了降噪、隔声等措施。并“以新带老”,对一期工程2台机组进行脱硫。

  三、验收监测结果

  锅炉合用一座240米高烟囱,烟囱排放烟气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30.2毫克/立方米、50.0毫克/立方米、1055毫克/立方米,烟气黑度小于林格曼1级,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3时段标准。

  5#、6#机组经过脱硫塔脱硫后,二氧化硫的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77.5毫克/立方米、54.8毫克/立方米,烟尘的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71.4毫克/立方米、69.4毫克/立方米,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2时段标准限值。

  灰场及煤场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颗粒物最大监测值分别为0.380毫克/立方米、0.381毫克/立方米,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氨罐储区无组织排放监控点NH3最大监测值为1.383毫克/立方米,符合《恶臭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新改扩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厂界9个噪声监测点,在排除交通噪声的影响下,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2个敏感点噪声监测点位昼间噪声等效声级监测范围为49.4~53.5分贝,夜间噪声等效声级监测范围为48.5~49.5分贝,均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2类标准。

  二期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生活垃圾,年产生量分别约为45万吨/年、5万吨/年、6.4万吨/年、20吨/年。脱硝废弃催化剂尚未产生(约三年更换一次)。粉煤灰部分综合利用(综合利用率为62.5%),其余固废送灰场分别堆存。

  按实际监测计算,二期工程烟尘、二氧化硫年排放量分别为614.4吨、948.6吨,均符合环评报告书中预测的排放总量指标。

  中国铝业公司中州分公司强化烧结法氧化铝挖潜改造工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本工程通过挖潜改造,新增氧化铝产量15万吨/年。新建1座Ф4.5×100m熟料烧成窑(7#)、7#管磨机和煤磨机,其它公辅、赤泥堆场和环保设施依托原有工程。并“以新带老”,对原有1#、2#熟料烧成窑静电除尘器和1#锅炉脱硫系统改造。

  建设单位: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州分公司

  建设地点:河南省焦作市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州分公司厂区内

  建设规模:新增氧化铝产量150kt/a。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总投资为3.3亿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为2741万元,占总投资的 8.31%。

  工程建设情况:2006年8月开工建设,2007年4月投入试生产。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本项目7#窑尾废气采用旋风+静电两级除尘处理后由90米高烟囱排放,管磨机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对原有1#、2#熟料烧成窑各自配套的静电除尘器进行三相电源改造;对热电分厂原有1#锅炉脱硫系统进行清理并更换喷嘴;,对矿石堆场、煤堆场采取防风抑尘网、喷洒等措施。新增烟尘烟气、废水在线监测装置。本项目产生的生产污水经厂工业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工程对各种类型的噪声源采取了隔声、降噪等措施,并在厂区北部与云台花园相邻的厂界和厂区东北与申国村相邻厂界围墙内外建设30-50米的防护绿化带。该工程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为赤泥,年产生量为16.7万吨,赤泥统一送头道沟赤泥堆场安全处置,赤泥附液回用不外排。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锅炉烟气经静电除尘+脱硫塔净化后外排废气中烟尘、SO2、NOx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52毫克/立方米、181毫克/立方米、515毫克/立方米,烟气黑度小于林格曼1级,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1时段标准限值。熟料窑、焙烧炉外排废气中烟(粉)尘、SO2、NOx最大排放浓度及烟气黑度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管磨机外排废气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和最大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石灰烧结车间、原料堆场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生活污水排放口pH值范围为8.1~8.2,COD、BOD、氨氮、悬浮物、动植物油、氟化物、总磷最大日均浓度值分别为37毫克/升、9.5毫克/升、2.88毫克/升、122毫克/升、0.4毫克/升、0.32毫克/升、0.063毫克/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及《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旱作标准。

  赤泥堆场附近三个地下水观测井水样pH值范围为7.5~7.7,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氟化物、硫酸盐最大值分别为346毫克/升、0.9毫克/升、0.13毫克/升、87.3毫克/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8个厂界噪声监测点位昼、夜间噪声测定值分别为53.1~59.2 分贝、44.4~47.0 分贝,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Ⅱ类标准;东侧申国村距离厂区最近的敏感点昼、夜间噪声测定值分别为52.0~56.9 分贝、42.9~47.2分贝,均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2类标准。

  公司烟(粉)尘年排放总量为3599.8吨/年,SO2年排放总量为3250.6吨/年,COD年排放总量为57.2吨/年,氨氮年排放总量为4.47吨/年。均符合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对该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吉林省延吉市集中供热工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新建9台58MW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配套建设9台静电除尘器,采用石灰石炉内脱硫,共用一座120米高烟囱,固废处置妥当。总供热能力为522MW,供热范围为河北区、公园区(部分),热网实际热负荷为821万平方米,建设一次供热管网61.66km(一次网双程),新建及利用原有锅炉房改造建设换热站62座。建设项目实际替代小锅炉515台,替代锅炉总吨位2296吨。

  建设单位:延吉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热源厂建于延吉市东北郊小营村。热网建于河北区、公园区(部分)。

  工程投资: 65793.49万元,环保设施投资:3879.99万元5543.6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5.9%。

  工程建设情况:热源厂于2002年8月21日开工建设,2005年10月20日1#-5#锅炉建成并投入试运行,2006年10月20日6#-9#锅炉建成并投入试运行;热网部分于2003年10月开工建设,2007年10月18日全部建成并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国家电力公司东北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沈阳绿环水处理环保设备厂、吉林百翔电力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亚星电站辅机有限公司、淄博得洋环保设备厂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吉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延边环境保护监测站、延吉市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热源厂锅炉采用石灰石炉内脱硫,低温燃烧技术,配套建设三电场静电除尘器,处理后烟气由120米高烟囱外排。生产、生活废水由进入市政管网,由延吉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项目锅炉灰渣得到妥善处置。

  三、验收监测结果

  热源厂锅炉静电除尘器出口排放的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及烟气黑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干煤棚受煤坑处、2级破碎楼、转运站排气筒出口废气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和最大排放速率均达到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197-1996)。

  热源厂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厂界外颗粒物最大浓度值达到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197-1996)。

  厂界噪声等效声级昼间在40.4~58.2dB(A)之间,夜间在38.7~52.3dB(A)之间;昼、夜间厂界噪声等效声级均达到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1990)中的Ⅲ类标准限值的要求。各换热站昼、夜间厂界噪声等效声级均达到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1990)。

  废水总排口排放的废水中pH值范围为7.64~8.97,SS、COD、BOD5、氨氮、动植物油、石油类、氟化物、砷、LAS浓度的最大日均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1和表4的二级标准值要求

  热源厂废水COD排放总量为5.20吨/年,氨氮排放总量为0.771吨/年;热源厂烟尘排放总量为181.5吨/年,SO2排放总量为877.7吨/年,符合延吉市环境保护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00MW热电联产技术改造项目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工程新建2х300MW亚临界发电机组配2х1025吨/小时煤粉炉,配套建设4台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两套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低氮燃烧器、配套建设给排水、循环水、废水处理、供热配套系统等辅助工程。

  建设单位: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新乡市凤泉区宝东路184号,距市中心13公里。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为24.8亿元,其中环保投资3.53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4.2%。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4年8月8日开工,#6、#7机组分别于2006年2月28日和2006年7月24日投入商业化运行。2006年10月25日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河南省环境保护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西北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河南省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重庆远达环保工程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采用低氮燃烧器,每台锅炉配置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和石灰石-石膏法烟气脱硫设施,锅炉燃煤产生的烟气经静电除尘器、脱硫塔脱硫后,由240米高烟囱排放,安装2套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包括循环水排污水、化学水处理排污水、输煤系统冲洗水和脱硫废水、锅炉酸洗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等。工业废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与冷却塔排污水经厂总排口排入共产主义渠。工程产生炉渣、煤灰和脱硫石膏,目前100%综合利用,工程设有备用灰场。

  三、验收监测结果

  锅炉烟气经静电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进一步处理后,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及烟气黑度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3时段标准限值要求。

  电厂煤场周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737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

  电厂废水总排口外排废水中COD、BOD5、悬浮物、氨氮、石油类、动植物油、总磷、硫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日均浓度最大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限值要求。

  新乡豫新电厂东、北、西厂界昼、夜间厂界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

  该工程烟尘排放量为349吨/年,SO2排放量为478.5吨/年,COD排放量为2.64吨/年,石油类排放量为0.16吨/年,氨氮排放量为0.11吨/年。全公司SO2排放量为9602.5吨/年, 烟尘排放量为1665吨/年,COD排放量为29.7吨/年,石油类排放量为0.44吨/年。均符合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对该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SO2:12500吨/年,烟尘:3350吨/年,COD:68吨/年,石油类:2.0吨/年)。

  山东新华鲁抗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头孢类抗生素及中间体技术改造项目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新建400吨/年头孢菌素C钠盐生产线和200吨/年7-ACA中间体生产线,改造多功能合成车间,并配套建设工艺废气净化装置、自备锅炉及其锅炉烟尘除尘装置、改造污水处理系统。

  建设单位: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宁市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2.03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010万元,占总投资的9.89%。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1年9月开工,2006年10月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各工段产生的工艺废气主,分别经处理后排放;工程新建锅炉的烟气经水膜除尘器除尘脱硫后排放。该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收集排入厂内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济宁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该项目产生的菌渣、脱水污泥由大山农生物肥料公司回收制有机肥料;废脱片、废树脂、废活性碳、炉渣等一般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理。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锅炉除尘器出口烟尘、SO2最大排放浓度及烟囱烟气黑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

  头孢菌素C钠盐车间排气筒丙酮最大排放速率符合环评批复的要求。非甲烷总烃、粉尘最大排放浓度和最大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中间体车间排气筒出口甲醇、非甲烷总烃、粉尘最大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头孢三嗪排气筒出口氯化氢、非甲烷总烃、粉尘最大排放浓度和最大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废水总排口pH、SS、COD、石油类最大日均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厂界南侧、北侧、西侧3个噪声监测点位,昼间厂界噪声为51.4-57.3 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1990)III类标准;夜间有超标现象,最大超标3.7分贝。

  该项目烟尘、SO2年排放总量分别为35.26吨、133.56吨,均低于山东省环保局批复指标和当地政府“十一五”控制指标的要求。

  中海石油化学有限公司海南年产60万吨甲醇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公司采用Lurgi公司甲醇生产工艺技术,建设一条年生产66.7万吨甲醇生产线。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工艺生产设施(原料气脱硫装置、蒸汽转化和热回收装置、压缩装置、甲醇合成装置、甲醇精馏装置、工艺冷凝液回收装置等)和公用工程设施和辅助生产设施。

  建设单位:中海石油建滔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海南省东方市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约15.4848亿元,其中环保设施投资约8819.45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5.7%。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4年9月正式开工建设,2006年9月全面建成并投产。

  环评编制单位: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国成达化学工程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海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艺废气全部回收送往转化炉燃料气系统进行燃烧,转化炉和开工锅炉燃烧器均采用国外进口的低氮氧化物烧嘴。工程生产污水主要为锅炉污水和生活污水,由扩建后的中海油二期化肥污水处理场集中处理排放,清净下水经中海油二期化肥雨水管网排入附近大海。

  工程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催化剂、污水厂污泥。含有贵重金属的废催化剂,由催化剂生产厂回收利用;污水厂污泥等其他危废送交海南宝来工贸有限公司处理;净水厂污泥用于厂内绿化堆肥。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和复测结果表明:转化炉烟囱烟尘、二氧化硫、林格曼黑度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快装锅炉烟囱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工艺冷凝液汽提塔、脱氧槽中压系统烟囱烟气中氨气排速率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应标准限值要求;洗涤塔烟囱甲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

  厂界无组织废气三天监测中:甲醇、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氨气最大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生活、生产污水经二期污水处理场处理后,pH、SS、CODcr、BOD5、氨氮、总磷日均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石油化工)一级标准;清净下水PH、SS、CODcr、总磷日均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石油化工)一级标准限值。

  项目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均符合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对该项目环评初步审查意见中给予的暂时总量控制指标。

  平煤集团开封碳素有限责任公司一期2.2万吨/年超高功率石墨电极工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工程生产规模为年产2.2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建设内容包括原材料准备及生电极制造车间、焙烧车间、浸渍车间、石墨化车间等生产车间及配套的环保设施和公辅设施。

  建设单位:平煤集团开封碳素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位于河南省开封市东郊,距市区约5公里,厂址所在地属于开封市东郊边村及前台村。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9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8532万元,占总投资的8.4 %。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1993年底开始项目筹建。建设过程中,为了适应炭素项目技术和产品的发展,开封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将原有产品和工艺进行调整,1996年因资金未落实被迫中断,1998年恢复建设。2006年7月工程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申请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开封市环境科研设计所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中国第六冶金建设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本工程废气污染物有炭素粉尘、沥青烟、苯并芘、少量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等。产生含炭素粉尘的污染源有原料仓库物料输送、中碎配料、混捏、车底焙烧、焙烧填充料加工部、机械加工等工序。产生沥青烟的污染源有沥青熔化、沥青配料、混捏、成型、焙烧等工序。石墨化工序及预热炉产生含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的废气。含炭素粉尘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含沥青烟的废气采用电捕焦油器及焚烧炉处理后排放,预热炉燃烧天然气产生含少量二氧化硫的废气,经排气管直接排放。工程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包括加工工序含酚、硫化物的浊循环水和车间冲洗废水、机械设备检修、冲洗的含油废水、余热锅炉树脂再生废水等。含油废水经除油机除油后进入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的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被除下来的油外售。余热锅炉树脂再生废水进入循环冷却水系统使用。全厂生产废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该工程生活污水先经化粪池初步处理,再进入地埋式生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经化肥河排入惠济河,最后进入淮河。工程产生废渣、废沥青焦油,目前100%综合利用,厂内建有临时堆放场地,可供临时堆放。公司管理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

  三、验收监测结果

  压型车间电捕焦油器外排废气中沥青烟、苯并(a)芘的最大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石墨化炉、电极预热炉外排废气中SO2、NOx的最大排放浓度及烟气黑度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4标准的要求。中央焚烧炉余热锅炉、压型焚烧炉和浸渍焚烧炉外排废气中沥青烟浓度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4标准的要求。(详见附件)

  压型车间、磨粉系统、配料收尘系统、浸渍工段、预碎破碎筛分系统、北、南返回料系统、抛丸清理机、筒仓底皮带系统、筒仓底针状焦系统、粗、细焦破碎筛分系统等工段经各自配置的除尘设施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

  周界外无组织排放在下风向4个监控点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

  厂废水总排口外排废水中pH、COD、BOD5、悬浮物、石油类、动植物、氨氮日均浓度最大值均符合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二级标准限值。

  在厂界东、西、北共布设6个厂界噪声监测点,西、北、东厂界1#、2#、3#、4#、5#、6#点昼间厂界噪声监测最高值为59.2dB(A),西厂界2#点、东厂界5#、6#点夜间厂界噪声监测最高值范围分别为49.2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Ⅱ类标准。西厂界1#点、北厂界3#、4#点夜间厂界噪声监测值范围分别为56.8~57.1dB(A)、59.2~59.4dB(A)、52.3~52.8dB(A),均超出《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Ⅱ类标准。最大超标9.4 dB(A)。

  该工程COD排放量为0.62吨/年,氨氮排放量为0.031吨/年。均符合环评建议中对该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COD:2.8吨/年,氨氮:0.56吨/年)。

  开封火电厂技改工程1×135WM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开封火电厂在拆除一、二期2台220t/h小锅炉和2台50MW小机组基础上,建设一台l35MW机组(新#1机组),建设一台440t/h超高压再热循环流化床锅炉。新建污水处理站、含煤废水处理设施,含油废水处理设施,利用原来的辅助设备和公用工程。

  建设单位:开封光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工程投资:实际投资445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5140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11.6%。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3年6月18日开工建设,2006年6月14日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河南省环境保护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河南四建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第二火电建设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本次技改工程锅炉产生的烟气经循环流化床锅炉炉内干法脱硫后进入三电场静电除尘器由一座高180米的烟囱排入大气。新建污水处理站、含煤废水处理设施,含油废水处理设施。对各种类型的噪声源分别采取了加装消音器、隔音罩等降噪措施。灰渣全部综合利用。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锅炉除尘脱硫出口烟尘、SO2、NOx最大排放浓度值分别为77.4毫克/立方米、135毫克/立方米、150毫克/立方米,烟气黑度小于林格曼1级,均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2时段标准要求。

  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945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标准要求。

  废水总排口外排废水中pH测定值,COD、悬浮物、BOD5、石油类、氨氮、LAS、总磷、氟化物、硫化物日均浓度最大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限值。灰场附近李寨、刘集、南北店、付寨地下水各监测因子测定值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公司南厂界昼、夜间以及西、北厂界昼间噪声测定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要求。西厂界夜间噪声测定值超标3.1 dB(A);北厂界夜间噪声最大超标3.8 dB(A)。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及环评报告中的数据计算得出,按年生产时间5500小时计算本工程排放总量烟尘、SO2、COD、石油类分别为152吨/年、285吨/年、35.1吨/年、0.0322吨/年,均符合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对该技改工程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淮浙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顾北矿井及选煤厂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顾北矿井及选煤厂是淮南矿业(集团)公司与浙江能源集团煤电一体化战略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淮南矿业集团公司新建六对矿井之一。工程组成主要包括:主体工程、选煤厂工程、辅助工程、公用设施及储运工程。同时配套建设矿井水、生活污水处理站、锅炉房以及行政福利设施等。

  建设地点: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

  建设单位: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总投资31.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2181.36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为3.9%。

  工程建设情况:2005年1月开工建设,2007年12月投入试运行。

  环评情况:煤炭工业合肥设计研究院;环函[2005]682号批复。

  环保设施设计:煤炭工业合肥设计研究院、澳大利亚约翰.芬雷公司。

  验收调查和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评价中心,淮南市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工程制定了塌陷区生态综合整治方案和搬迁安置计划,对首采区首采工作面以上响的村庄进行搬迁,并按照《淮南市矿统筹规划》进行统一安置。新建矿井水和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矿井水全部回用,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达标排放至永幸河,煤泥水闭路循环不外排;每台锅炉均配备陶瓷多管旋风除尘器,地面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对各产噪设备采取了消声降噪措施;未设置矸石堆场和矸石山,所产矸石按协议交由专门的公司进行制砖或塌陷区回填等综合利用。

  三、验收调查结果

  建设单位成立了专门的地表沉陷观测机构对地表沉陷情况进行观测,并及时修复地表裂缝;已按搬迁安置计划对首采区首采工作面地表村庄进行搬迁安置;对工业场地等采取了地面硬化和绿化措施,目前工业广场绿化面积已达194505平方米,绿化系数28%。

  本工程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矿井水经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工业场地绿化、井下消防洒水以及选煤厂补充用水等;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外排至永幸河,外排生活污水各污染因子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选煤厂煤泥水全部进入Φ45米的高效浓缩机进行澄清浓缩处理,浓缩机溢流作为循环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工程采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每台锅炉均配备陶瓷多管旋风除尘器;锅炉的除尘器出口处的烟尘浓度和SO2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标准限值。工程场地无组织排放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限值要求,同时也符合《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426-2006)中无组织排放相应限值要求。

  工程采取噪声治理措施,工业场地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7-90)中的2类标准,工业场地附近敏感点南圩小学和南圩五保院噪声昼间、夜间监测结果均能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的2类标准。进场道路两侧24小时监测结果均能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的4类标准。

  工程产生的洗选矸石全部由淮南市鑫丰工贸公司负责转运、管理、处置,具体去向为制砖原料或塌陷区回填,本工程不设矸石场或矸石山,根据矸石属性鉴别结果,本矿矸石属一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锅炉炉渣全部被外销至周围村镇,作为建筑材料综合利用。

  工程烟尘、SO2以及COD、氨氮排放总量均能满足安徽省环保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根据《煤炭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确定的清洁生产各项指标。

  淮沪煤电有限公司丁集矿井及选煤厂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丁集矿井及选煤厂是淮南煤电一体化发展战略规划田集电厂的配套供煤矿井。工程组成主要包括:主体工程、选煤厂工程、辅助工程、公用设施及储运工程。同时配套建设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锅炉房以及行政福利设施等。

  建设地点: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关店乡

  建设单位: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总投资30.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9077.51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为2.98%。

  工程建设情况:2004年6月开工建设,2007年12月投入试运行。

  环评情况:中煤国际工程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环函[2005]299号批复。

  环保设施设计:济南煤炭设计院。

  验收调查和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评价中心,淮南市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工程制定了塌陷区生态综合整治方案和搬迁安置计划,对首采区首采工作面以上响的村庄进行搬迁,并按照《淮南市矿统筹规划》进行统一安置。新建矿井水和生活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后全部回用,矿井水处理后部分回用,多余部分达标排放至架河,煤泥水闭路循环不外排;每台锅炉均配备陶瓷多管旋风除尘器,地面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对各产噪设备采取了消声降噪措施;未设置矸石堆场和矸石山,所产矸石按协议交由专门的公司进行制砖或塌陷区回填等综合利用。

  三、验收调查结果

  建设单位成立了专门的地表沉陷观测机构对地表沉陷情况进行观测,并及时修复地表裂缝;首采区需要搬迁村庄11个,按开采进度在第一年、第三年、第十年和第十二年进行搬迁,其中首采工作面涉及的关庄、常庄和椿辛庄3个需要在第一年搬迁的村庄已经开始搬迁工作。;对工业场地等采取了地面硬化和绿化措施,丁集煤矿按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工业广场绿化面积达到10.4公顷,绿化系数30.28%。

  本工程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全部后回用于工业场地绿化以及选煤厂补充用水等;矿井水经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于井下消防用水等,多余部分排放至架河,外排矿井水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选煤厂煤泥水全部进入Φ45米的高效浓缩机进行澄清浓缩处理,浓缩机溢流作为循环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工程采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每台锅炉均配备陶瓷多管旋风除尘器;锅炉的除尘器出口处的烟尘浓度和SO2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标准限值。工程场地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除煤矿新北门TSP监测结果个别时段出现超标外,其余监测点位SO2和TSP监测结果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超标原因主要为厂区外生活污染源影响。

  工程采取噪声治理措施,工业场地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7-90)中的3类标准,工业场地附近敏感点后蔡庄小学和后蔡庄噪声昼间、夜间监测结果均能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的2类标准。

  工程产生的洗选矸石全部由淮南市东辰集团-安徽龙升汽车修配有限公司负责转运、管理、处置,具体去向为制砖原料或塌陷区回填,本工程不设矸石场或矸石山,根据矸石属性鉴别结果,本矿矸石属一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锅炉炉渣全部被外销至周围村镇,作为建筑材料综合利用。

  工程烟尘、SO2以及COD、氨氮排放总量均能满足安徽省环保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根据《煤炭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确定的清洁生产各项指标。

  大庆肇州油田州13(3-6)区块油田开发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开发建设大庆肇州油田州13(3-6)区块,最高产油能力为25.33×104t/a,钻井275口,新建15×104t/a 和10×104t/a转油站两座,依托联合站扩建及其他辅助工程。

  建设单位: 中亚石油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6.52×108万元,实际环保投资为2226.1万元,占总投资的3.41%。

  工程建设情况:2004年10月进入油田试验井的勘探开发,2007年8月建成并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中国石油规划总院

  环保设施设计、施工单位:由大庆油田工程设计技术开发公司设计,主体设备由扬州澄露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供货,中油第八建设公司建筑安装公司施工。

  验收监测单位:黑龙江省大庆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加热炉均采用含硫量很低的天然气作燃料,油气集输采取了全密闭工艺流程;采油废水依托州13联合站含油污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采油废水部分进行掺输部分经含油污水处理装置处理之后回注地层,不外排;生活污水的处理建成了两套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装置,生活污水经处理之后可以达到排放标准,排入储存池内,用于站内绿化;钻井废物均排至井场废弃泥浆池中,采用固化、填埋处理,钻屑用于铺垫永久占用的井场、井场道路等;运营期在作业时采取井场覆盖厚塑料布、设收油槽等措施,回收率可达99%,收集后落地油集中贮存于储存池中,固态油泥及油砂在油泥池内暂存,待达到一定量后与落地油一起由大庆油田采油二厂统一进行处理;在设备选型上尽可能选用了低噪声设备,站场内的泵置于泵房内。

  三、验收监测结果

  对项目区块内村庄地下水进行监测表明除高锰酸盐指数外其他监测项目都可以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要求,高锰酸盐指数超标主要是因为该地区项目区块外背景值即超标。对区块内土壤进行监测可以看出,土壤的有机质含量为20.73‰~36.91‰,按全国土壤养分分级标准进行评价土壤肥力属于中等较丰富水平,与背景值接近。所有测点的石油类含量均低于“六五”国家《土壤环境含量研究》提出的建议标准(300mg/kg)。区块内各测点土壤中的全盐量和总铬背景值相比没有明显差异,而且全盐量0~20cm均高于20~40cm。

  对新建两个转油站监测非甲烷总烃,其无组织排放浓度最高值均不超过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限值。对两个转油站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进出口进行监测pH值、COD、NH3-N、BOD5、动植物油等,监测结果表明生活污水经处理设施处理后所排放的污染物均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一级标准标准要求。对两个转油站厂界噪声进行监测表明1#转油站1#和2#监测点昼间、夜间监测值均超过《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中的Ⅱ类标准要求,2#转油站2#监测点夜间监测值超标,但两个转油站800 m范围内均没有居民,故不会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为废水量18921t/a,NH3-N为0.17t/a,COD为1.86t/a, SO2为 0.017t/a,烟尘0.46t/a,该地区环保部门并未对项目建设下达总量控制指标。

  上海港罗泾港区二期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建设9个万吨级以上的海轮泊位,并建设相应配套的堆场、道路、给排水、供电、照明、通信、环境保护等生产辅助及其他相关设施。

  建设地点:位于长江口南港南岸、宝山罗泾地区境内。

  建设单位: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为46.88亿元,环保投资12080.2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58%。

  工程建设情况:2005年6月底开工建设,2007年8月正式投运。

  环评情况: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报告编制;环审[2005]255号批复。

  验收调查单位:交通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上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设计所。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上海同济建设有限公司、上海浦林城建有限公司、上海为林园艺有限等。

  环境现状监测单位: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在施工期开展了环境监理。陆域吹填采用了先围后填的方法,疏竣工程严格按要求进行施工;在陆域工程施工中采取了设置沉淀池、派专人进行清扫、洒水作业等措施对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进行了有效控制。

  矿石堆场四周设置矿污水收集系统;罗二期工程生活污水、油污水、矿污水经处理后全部用于生产环保用水,不外排;船舶产生的生活污水、油污水、垃圾由海事部门核准的专业单位进行处置;码头、堆场、转运站均设置有喷淋系统用于抑尘,高架皮带机安装挡风板或加罩密闭,锅炉采用环保型燃气锅炉,落实了“以新代老”;港区内产生的固废分类收集处理。

  三、验收调查结果

  吹填取沙在2005年6月下旬以后开工,避开了蟹苗上溯季节。陆域吹填采取先围后吹,并尽量延伸泥浆水的路线,有效的降低了溢流口悬浮物浓度。疏竣工程严格按要求进行施工,疏竣物全部外抛,抛泥区位于上海海事局、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指定的吴淞口外北抛泥区。建设单位与上海市宝山区渔政管理检查站渔业补偿协议,由该站实施修复和改善水域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通过对港区附近水域水质、水生生态和渔业资源的监测、调查,与环评阶段比较无明显差异,工程建设未对附近水域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港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建有生活污水、油污水和生产废水(矿污水)处理站,出水全部回用于堆场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符合相应标准要求,满足地方环保要求。堆场无组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对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轻微。厂界噪声监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III类标准,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港区内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处理,不存在垃圾积存或影响景观的现象,防治措施有效。船舶产生的生活污水、油污水、垃圾由海事部门核准的专业单位进行处置。建设单位高度重视溢油事故及其他风险事故的防范与应急,在依托一期工程的防范措施前提下,还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溢油风险防范应急规定,同时港区重大风险事故的应急措施统一纳入到上海海事局的风险应急系统,海事局配备相当数量的溢油应急设备和器材,一旦发生溢油风险事故,可充分利用相关设备。港区绿化面积为32.17万m2,达到《港口环保设计规范》的要求。

  山东淄博矿务局济北矿区唐口矿井及选煤厂新建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本工程建设年生产能力300万吨的矿井,并配套建设300万吨/年生产能力的选煤厂。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选煤厂工程、辅助工程、公用设施及储运工程。

  建设单位:山东唐口煤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南张镇;

  工程投资:矿井实际投资150104万元,选煤厂实际投资20663万元,实际环保投资为2068.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21%;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1年10月底正式开工建设,于2005年9月由山东省环境保护局批准同意唐口煤矿环保设施进行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煤炭工业部南京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济南煤炭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济宁同太环保科技服务中心等

  验收调查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验收监测单位:济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占用农业用地已按照相关补偿标准落实;工程制定了塌陷区生态恢复计划,地表塌陷区综合治理和村庄保护措施方案;成立了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并计划实施环保监测;废水总排放口安装了在线检测仪器,接受地方环保局监控;同时,煤矿针对目前存在环保问题进行了规划和整改,制定了提高煤矿废水综合利用方案和煤矸石综合利用方案,并签订了煤矸石销纳协议和生活垃圾处理协议。煤矿加强环保管理,可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三、验收调查结果

  工程调查范围内无国家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也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矿区南部水土流失治理效果明显,矿区北部随着临时矸石场矸石的清运完成,将及时恢复原地表生态功能。

  目前地表沉陷对区域浅层地下水水位没有产生影响,也没有对当地农业生产产生影响。建设单位已制定了塌陷区生态恢复计划。

  煤矿排水经长约4公里的水泥管线排入工业场地北侧的跃进沟,经跃进沟汇入京杭运河(济宁段)。选煤厂内建有一座直径22米及三座直径38米的煤泥水浓缩池,煤泥水全部循环利用。

  监测结果表明,处理后的矿井废水和生活污水各项污染物浓度均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限值要求;总排口污水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能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标准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599-2006)要求。

  锅炉烟尘和二氧化硫的排放浓度均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标准。工业场地外大气环境敏感点凤凰台和姜郑村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总悬浮颗粒物浓度均达标。

  工业场地西南厂界、南厂界、东南厂界噪声监测值全部超出《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的Ⅱ类标准要求,最大超标量为昼间3.9分贝,夜间5.0分贝;东北厂界噪声监测值有一监测时段超标1.9分贝。工业场地西南厂界、南厂界、东南厂界噪声监测点紧邻327国道,噪声监测值超标主要因为受交通噪声的影响;东北厂界一监测时段超标是由于监测时临时运煤车辆影响所致。

  工业场地附近敏感点噪声监测结果表明,姜郑村昼间、夜间噪声值均达到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

  500kV伊敏~冯屯可控串补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500kV伊敏~冯屯可控串补工程包括新建可控串补站1个,串联补偿装置安装在500千伏伊冯甲、乙线冯屯变电站西侧新建串补站内,每回线路各接入一套固定串联补偿装置和一套可控串补装置。串联补偿装置容量为固定串联补偿装置2×544Mvar;可控串联补偿装置2×326Mvar。

  建设单位:东北电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验收调查: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监测单位:黑龙江省辐射环境监督站

  二、验收调查结果

  本工程是在站址周围未发现受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工程在可控串补站内进行了绿化,取得了较好的防护及景观效果。在可控串补站厂界外采取了挡土墙、护坡等工程防护措施,有效地防止了水土流失。

  可控串补站厂界测得的工频电场最大值为3.294kV/m,低于4kV/m居民区工频电场标准;可控串补站厂界的工频磁场磁感应强度为0.3300.107×10-3~2.622×10-3mT,低于《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中0.1mT的工频磁场标准;可控串补站厂界0.5MHz频率下的无线电干扰值为45.82~52.49dB(μV/m),低于《高压交流架空送电线无线电干扰限值》(GB15707-1995)55dB(μV/m)标准。

  可控串补站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在40.7~52.6dB(A)之间,夜间噪声在37.2~46.6dB (A);可控串补站周围的声环境质量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II类标准要求。

  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祁东煤矿改扩建工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 新增1个采区(东二采区),对主井原有提升、通风、井下运输、压风、供电、地面储装运、安全、通讯与监测监控等系统进行改造和完善,将主井工业场地原锅炉房改造为热交换站,拆除2台6吨锅炉,并预留2台4吨锅炉备用等。新建东风井工业场地,配备东风井、扇风机房、瓦斯抽放站等基础设施。改扩建工程井田面积为35.43平方公里,可采储量1.79亿吨,设计生产能力从150万吨扩大到240万吨,矿井服务年限为53.2年。

  建设地点:安徽省宿州市西寺坡区。

  建设单位: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约2亿元,环保投资428.4万元。

  工程建设情况:2005年9月开工,2007年6月主体工程完工,同年12月投入试运行。

  环评情况:煤炭工业部合肥设计研究院编制报告;环审[2006]336号批复。

  环保设施设计:煤炭工业部合肥设计研究院。

  验收调查和监测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宿州市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工程制定了采煤沉陷区的综合治理和利用规划,对井田内初期受影响的村庄进行了搬迁安置,并根据采区的开采计划对井田内村庄逐步实施搬迁。改扩建工程利用原有的矿井水和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矿井水大部分回用,多于的部分排放,回用率为71.7%。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全部回用于选煤厂。将主井工业场地原锅炉房改造为热交换站,拆除2台6吨锅炉,并预留2台4吨锅炉备用,预留的锅炉均配备水膜除尘器;对矸石堆场、转载点等易起尘部位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对各产噪设备采取了消声降噪措施。按照“以新带老”的原则,对南风井场地噪声超标进行了治理。矿井安装污水在线测量装置,规范排污口,对各类污染源进行定期监测。

  三、验收调查结果

  祁东矿井在设计上已考虑对工业场地、公路等留设保护煤柱,建设单位制定了详细的沉陷区综合治理规划,部分村庄已搬迁,其他村庄搬迁工作将根据开采计划逐步实施。东风井场地和场外公路地表大部分被硬化,空闲裸地已采取绿化措施,绿化率达到24%。

  改扩建工程利用原有污水处理设施,矿井水经处理后大部分回用,剩余的部分外排,矿井水会用率为71.7%,外排矿井水各污染因子浓度较低,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二级标准,而且低于一级标准,并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标准限值。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于选煤厂,不外排。

  取消了主井工业场地露天堆煤场,临时矸石堆场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的标准值,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的污染物浓度较低。

  工程采取噪声治理措施,通过对各工业场地的厂界的周围敏感点噪声监测结果可知,除南风井厂界噪声夜间超标外(夜间超标3.4-8.5dB),其他各工业场地厂界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7-90)中的Ⅲ类标准,各工业场地厂界外声环境敏感点也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的2类区标准。

  祁东矿矸石大部分用于矸石电厂、制砖材料等,待地表沉陷稳定后剩余矸石充填沉陷区。根据本矿矸石浸出毒性的实验结果,本矿矸石回填沉陷区不会对当地地下水产生影响,矸石回填措施是可行的。锅炉灰渣与矸石一起处置;生活垃圾送往当地垃圾处置场,洗选煤泥和矿井水处理站的污泥压缩后送往矸石电厂。

  安徽省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孙疃矿井及选煤厂工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 孙疃矿布置一个工业场地,新建主井、副井、回风井、风选煤厂、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锅炉房、铁路专用线、生产车间、行政生活福利设施等。改扩建工程井田面积为43平方公里,可采储量1.42亿吨,设计生产能力为180万吨,矿井服务年限为56.3年。

  建设地点: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孙疃镇。

  建设单位:安徽省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约15.24亿元,环保投资1377.3万元。

  工程建设情况:2004年12月开工,2007年12月竣工并投入试运行。

  环评情况:煤炭工业部合肥设计研究院编制报告;环审[2004]434号批复。

  环保设施设计:煤炭工业部合肥设计研究院。

  验收调查和监测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淮北市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工程制定了采煤沉陷区的综合治理和利用规划,对井田内需搬迁的村庄制定了详细的搬迁安置计划。新建矿井水和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矿井水部分回用,部分达标外排浍河,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达标外排浍河。每台锅炉均配备水膜除尘器;对矸石堆场、转载点等易起尘部位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对各产噪设备采取了消声降噪措施。矿井安装污水在线测量装置,规范排污口,对各类污染源进行定期监测。

  三、验收调查结果

  孙疃矿井在设计上已考虑对工业场地、孙疃镇区、重要公路等留设保护煤柱,建设单位根据环评报告书要求和沉陷具体情况对沉陷区进行综合治理,对井田内近期需搬迁的村庄制定了详细的搬迁安置计划。部分村庄已搬迁,其他村庄搬迁工作将根据开采计划逐步实施。本工程施工结束后对工业场地进行土地整治,对裸露地表进行硬化或绿化处理,减少水土流失。工业场地和行政福利区场地绿化效果较好,绿化率达到25.79%。

  本工程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矿井水经处理后部分回用,剩余的部分外排,矿井水回用率为56.83%,外排矿井水中各污染因子浓度较低,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二级标准,而且低于一级标准,并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标准限值。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外排至浍河,生活污水出口处的各污染因子浓度较低,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二级标准,而且低于一级标准。

  锅炉的除尘器出口处的烟尘浓度和SO2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标准限值,除尘效率在84%-84.4%之间。工业场地周界外颗粒物无组织的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标准要求。工业场地周围除西花园环境空气中的TSP略有超标外,SO2、NO2 均没有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且环境容量较大。

  工业场地各厂界监测点噪声昼间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7-90)中的Ⅱ类标准,夜间超标也未超标。各环境噪声监测点的昼间、夜间噪声值均能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2类标准的限值。

  日照至南阳国家重点公路兰考至尉氏段高速公路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日照至南阳国家重点公路兰考至尉氏段高速公路工程位于河南省开封市境内,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沿线经过开封县、通许县和尉氏县。全线共建成大桥9座,中桥22座,小桥20座;通道51道,天桥15座;分离立交23座,互通式立交桥3处。验收期间实际车流量5529~8778标准小车/日,达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预测2006年车流量的48.2%~76.5%。

  建设单位:开封市兰尉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工程投资:实际总投资18.34亿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2497.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36%。

  工程建设情况:2003年9月开工,2005年底建成通车。

  环评编制单位: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工程环境监理单位:(未开展环境监理)

  验收调查和监测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开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施工期无弃土场,取土优先选择荒地、中低产田等,并注重对沿线水环境的保护。施工结束后取土场复耕或植树,并对施工场地等临时占地进行了有效恢复和利用。边坡防护采取了骨架护坡、石砌护坡、空心六棱预制块护坡等工程与植物防护措施,公路两侧修建了截水沟、排水边沟、边坡急流槽等排水设施,避免造成水土流失。对公路主线以及互通区、服务区、停车区、收费站等进行了绿化。运营期居民点及学校等噪声敏感点监测值均达标;通许服务区处理后污水所有监测因子均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二级标准的要求;收费站设置了锅炉,冬季供暖3个月,所排大气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沿线收费站、服务区及停车场生活垃圾均堆放在指定地点,由环卫车集中收集外运处理。危险品运输管理由兰尉高速公路巡警大队负责,自工程竣工试运营以来,未发生过污染事故。

  三、验收调查结果

  1、工程全线路基土石方量878万m3,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注意了土石方的挖填平衡;绝大部分取土场、临时用地在施工结束后得到了有效恢复和利用;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工程设计方案中提出的生态防治措施与建议,没有造成明显的生态环境问题。

  2、工程全线共修建骨架护坡58648.08 m3,石砌护坡19838.64m3,空心六棱预制块护坡26435 m3,截水沟1367.9m3,排水边沟127302.3m,边坡急流槽4511.4m3。边坡防护采取工程与生态防护相结合,较好的防止水土流失的发生;主线绿化以及互通区、服务区、停车区、收费站等绿化共完成工程量152.58万m3;中央分隔带种植河南桧54645株,小蜡270株,绿化效果较好。

  3、沿线80m以内噪声敏感点均设置声屏障,声屏障监测点降噪效果为 2.6 ~ 4.6dB;营运期居民点及学校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2类要求;24小时连续监测点昼夜连续等效A声级均满足标准要求;

  4、施工期注重了对水环境质量的保护,对沿线水环境未产生明显影响;运营期通许服务区处理后污水监测结果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二级标准的要求。

  5、通许服务区和陈留停车场冬季采用空调或太阳能供暖;二郎庙、通许、尉氏3处收费站设置了锅炉,冬季供暖3个月,沿线设施所排大气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工程沿线收费站、服务区及停车场生活垃圾均堆放在指定地点,由环卫车集中收集外运,统一处理。

  三门峡火电厂二期工程2×600MW项目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工程新建2х600MW超临界发电机组配2х1900t/h煤粉炉,配套建设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新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一套、煤水处理系统一套,含油废水及煤场废水处理后用于煤场喷洒,冷却循环排污水经流弱酸处理后回用于冷却补充水,脱硫废水、化学酸碱水、锅炉酸洗水用于一期工程冲灰。灰渣分除,水力排渣,气力除灰,灰渣及脱硫石膏全部综合利用。

  建设单位:大唐三门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县大营乡,厂址南临陇海铁路和洛潼公路东,距三门峡市区约27km。

  工程投资:工程建设静态总投资额43.39亿元,其中环保投资5.26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2.1%。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4年4月25日开工,3#、4#机组分别于2006年6月和8月完成168小时试运。

  环评编制单位:河南省环境保护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江苏苏源环保工程公司、浙江菲达环保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二期工程(2х600MW)每台锅炉配置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和石灰石-石膏法烟气脱硫设施,锅炉燃煤产生的烟气经静电除尘器、脱硫塔脱硫后,由240米高烟囱排放,安装3套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在碎煤机间、输煤转运站、灰库、石灰石粉库等处加设有布袋除尘器等,防止二次扬尘。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包括循环水排污水、化学水处理排污水、输煤系统冲洗水、含油废水、锅炉酸洗废水等。新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一套、煤水处理系统一套,含油废水及煤场废水处理后用于煤场喷洒,冷却循环排污水:经流弱酸处理后回用于冷却补充水,脱硫废水、化学酸碱水、锅炉酸洗水用于一期工程冲灰。灰渣分除,水力排渣,气力除灰,灰渣及脱硫石膏全部综合利用

  三、验收监测结果

  锅炉烟气经静电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进一步处理后,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及烟气黑度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2时段标准限值要求。

  煤场共布设4个无组织废气监测点,颗粒物最大监控浓度为0.996毫克/立方米,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脱硫废水出口总砷、总汞的日均浓度值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标准限值要求,总铅的日均浓度值全部超过了标准限值,最大超标1.28倍。

  一期工程(2×300MW)及二期工程(2×600MW)排放废水中pH测定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动植物油、石油类、氟化物日均浓度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限值要求。

  灰场外排水中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石油类、硫化物、氟化物、挥发酚、六价铬、总铜、总铅、总汞、总镉的浓度测定值均达到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和表4一级标准限值要求;pH的测定范围为8.69~9.60,有超标现象。

  厂界噪声设置6个监测点位,昼间1个点、夜间6个点不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3类标准要求;其中昼间声级超标11.9~12.5 dB(A),夜间声级超标17.9~19.5dB(A)。

  大唐三门峡公司本期工程2×600MW机组烟尘排放总量为900.4吨/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1848吨/年,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13805吨/年,COD排放总量为6.13吨/年,氨氮排放总量为0.0027吨/年,石油类排放总量为0.16吨/年。其中,烟尘、二氧化硫、COD、氨氮、石油类排放总量均符合河南省环保局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

  鉴于本项目废水和噪声超标排放,环境保护部拟对其下达限期改正。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化分公司二化肥50%扩能改造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工程对原有合成氨和尿素装置、大颗粒尿素造粒装置等主要生产装置及公用工程、辅助设施进行扩能改造,使合成氨及尿素生产能力分别从30万吨/年和52万吨/年增加到45万吨/年和78万吨/年。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化分公司

  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

  工程投资:实际总投资6.16亿元,其中环保投资923.69万元,占工程总投资1.5%。

  工程建设情况:2005年9月开工建设,2005年12月建成,2006年4月30日进行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宁夏环境保护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五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中国石油第一建设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宁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合成氨装置弛放气经氨、氢回收单元处理后送一段转化炉作燃料;尿素工艺尾气、造粒机系统排放尾气、冷却器系统气体经洗涤塔洗涤排放。一化肥装置油改气项目已完成,现有锅炉脱硫改造工程进入初步设计阶段,锅炉烟气在线监测仪器正在安装。工艺冷凝液经深度处理后回用于锅炉,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处理后经公司总排口排入四二干沟。各种噪声源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催化剂全部回收,粉煤灰70%以上综合利用。公司管理机构健全,规章制度较完善,编制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三、验收监测结果

  合成氨装置一段转化炉烟气出口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最大排放速率超标5.7倍。合成氨装置加热炉烟气出口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三级标准。

  尿素装置造粒系统南侧2#排气筒、3#排气筒、北侧3#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超标,超标0.9~6.2倍,其它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及等效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三级标准;氨的等效排放速率超出《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限值0.3倍。

  尿素装置造粒机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不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三级标准,最大排放浓度超标0.5倍,最大排放速率超标3.5倍;氨排放速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

  废气无组织排放中周界外颗粒物最大浓度超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0.3倍;氨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按年工作7200小时计算,污染物排放总量:颗粒物(尿素粉尘)460.9吨/年、废水排放量50.4万立方米/年、化学需氧量29.61吨/年、氨氮17.02吨/年。

  鉴于本项目废气多种污染因子超标排放,环境保护部拟对其下达限期改正。

  深圳地铁一期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深圳地铁一期工程线路总长度为58.07km,其中正线长度:42.79km,共设20座车站(目前建成19座,皇岗站尚在建设中)、1座车辆段(包括行车调度指挥中心及出入段连接线)。项目包括两段路线:东西向线路东起罗湖口岸,沿1号线向西至世界之窗,路线长度17.119km,其间设15个车站,南北向线路南起皇岗/落马洲口岸,沿4号线向北至少年宫站,路线长度4.479km,其间设5个车站;两段线路均为地下线路。

  建设单位: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115.7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1.11亿元,占总投资的0.95%。

  工程建设情况:已建设完成

  环评编制单位:铁道部劳动卫生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铁道部第三勘测设计研究院等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中国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等

  工程环境监理单位:深圳市环境工程咨询服务中心

  验收调查和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深圳市环境监测站、广州市环境监测站、清华大学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施工期和试运行期执行环境保护有关规定进行环境管理。施工期间落实了环评提出的“大气污染”、“水污染”、“水土流失”方面的防治措施,施工扬尘得到有效控制;在设备采购中对噪声、振动、辐射均提出明确的要求,尽量减少污染来源;在岗厦站靠近居民区处建立了声屏障降低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在线路经过的重要敏感地段,如高尔夫俱乐部别墅、市民中心~少年宫区段分别采用弹性短轨枕和铺设金属弹簧浮置板道床。未按要求对废水进行回用。

  三、验收调查结果

  竹子林车辆段含油废水处理装置出口、外排口及洗车废水外排口监测结果显示:pH值、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总镉、阴离子洗涤剂均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的第一时段中二级标准的要求。

  在20个车站中选择4个车站风亭及相应的站台进行测试:1、各监测点位TSP、PM10的日均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2级标准的要求;2、各监测点位CO的小时均值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2级标准的要求;3、NOX的日均浓度略有超标现象:岗厦站排风口处测点有1天超标,超标倍数为0.95倍;会展中心站排风口处测点有1天略超标,超标倍数为0.06倍。4、罗湖站、岗厦站、会展中心站、福民站站台空气中的PM10、NOx、CO均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相应标准要求。5、维修基地食堂饮食油烟废气浓度为:0.5 mg/m,低于其相应的排放标准值2.0 mg/m,排放达标。

  噪声监测:竹子林车辆段厂界噪声监测:(1)西厂界昼间、夜间均达到四类标准的要求;(2)竹子林车辆段南厂界(试车线旁),试车时厂界噪声均超二类标准的要求,昼间超标16.2 dB(A),夜间超标23.1 dB(A)。2、风亭及冷却塔厂界噪声监测:各测点的背景噪声值较大,因此对测试的干扰较大,特别是华强路站风亭冷却塔的厂界噪声测试受周围交通噪声影响严重,岗厦站风亭厂界噪声测试受社会生活噪声影响严重,目前的噪声值实际上是测量时厂界噪声对环境贡献的参考值:(1)各监测点位的厂界噪声昼间(市民中心除外)均达到相应的区域标准;(2)市民中心D出口风亭冷却塔北厂界、东厂界、会展中心下沉式冷却塔北厂界、福民站风亭冷却塔厂界、华强站风亭冷却塔南厂界处、华强花园居民楼6层夜间噪声值达标;夜间噪声值有超标现象的监测点位是:展中心下沉式冷却塔东厂界56.0dB(A),超标1.0 dB(A),华强花园居民楼2层57.2 dB(A),超标2.2 dB(A),华强花园居民楼4层55.5dB(A),超标0.5 dB(A);(3)岗厦站B出口冷却塔声屏障建成后,设置的6个监测点:冷却塔北侧厂界外1米处,北侧居民楼2层、4层、6层,风亭北侧厂界外1米处、北侧居民楼2层昼间噪声值均达标;夜间噪声值除风亭北侧厂界外1米处55.6 dB(A),超标0.6 dB(A)外,其余5个测点均达标。3、站台列车进出站噪声监测:华侨城站(岛式站台)、市民中心站(侧式站台)车站列车进出站平均等效声级均小于80.0dB(A),达到《地下铁道车站站台噪声限值》(GB14227-93)中一级标准限值的要求。4、车站混响时间监测:竹子林站(三线站)、车公庙站(岛式站)、会展中心站(二层换乘站)、罗湖站(二岛一侧)的平均混响时间分别为:1.1s、1.4s、1.4s、0.88s、1.1s,均低于《地下铁道车站站台噪声限值》GB 14228-93中所规定的一级标准1.5 s的限值,符合标准规定的要求。

  振动监测:沿线选择的7处不同功能的敏感点(共17个测点),均符合《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中的相应区域标准。

  辐射监测:选择文化中心和城市广场附近设置的2座110/35kV中心变电所及在车辆段设置的1座牵引变电所进行测试。对于工频场强,目前国内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推荐居民区工频电场评价标准为4000V/m,磁感应强度对公众全天辐射时的工频限值为100μT。参考该标准,监测结果均低于评价标准值。

  对于射频场强,按国家标准GB9175—88《国家卫生部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进行评价。标准规定:对射频0.1~30MHz频率的电磁辐射源,一级(安全区)电场强度容许值为小于10V/m,监测结果均在标准规定的范围内。

  鉴于本项目噪声和废气超标排放,且未完全落实环评批复要求,环境保护部拟对其下达限期改正。

  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浙江段)湖州南浔至浙皖界牌段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申苏浙皖(浙江段)高速公路全长88.226km,工程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湖州南浔至长兴姚家桥,长60.886公里,为六车道高速公路,于2003年开工建设;二期工程长兴姚家桥至浙皖界牌,长27.34公里,利用原318国道一级公路改建,为四车道高速公路,于2004年8月开工建设,全线于2006年10月建成通车。验收调查现状监测期间,实际车流量一期工程14928-19728标准小车/日,达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预测2007年车流量的61.8%-81.6%;二期工程18720-24336标准小车/日,达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预测2007年车流量的180%-234%。

  建设单位:浙江浙北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

  工程建设情况:一期工程2003年开工建设;二期工程2004年8月开工建设;2006年10月建成通车。

  环评编制单位: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工程环境监理单位: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验收调查和监测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湖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施工期和试运行期执行环境保护有关规定进行环境管理,并请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对工程施工期进行监理。施工期间,所缺土方基本采取外购的形式,因此全线未设取土场;临时用地在施工结束后大部分得到了有效恢复和利用;边坡防护采取工程与生态防护相结合的方式;建设单位有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三、验收调查结果

  公路路基边坡进行了有效防护,绿化工程效果较好。沿线取、弃土场、临时用地在施工结束后大部分得到了有效恢复和利用,未恢复的建设单位正在与当地居民协商共同解决。

  沿线有128处敏感点,其中127个居民点、1所学校。先期对其中12处敏感点进行了监测,经环境噪声现状监测表明:声屏障昼间可降噪5.9-9.0dB;夜间可降噪8.0-12.2dB。居民区昼间执行4类标准的均达标;执行1类标准的陈仁土斗噪声监测结果达标,凌家圩出现2.3-3.6dB的超标情况。夜间执行4类标准的3个噪声监测结果出现0.9-14.0 dB的超标情况;执行1类标准的2个敏感点噪声监测值出现5.1-11.6dB的超标情况。

  建设单位在已安装长1300米的声屏障,复测结果表明,敏感点昼间超标9.8-14.6dB,夜间超标12.2-16.5 dB。

  与初次现状监测对比,车流量一期工程较初次监测时段增幅32.5%;二期工程较初次监测时段2%-30.3%。车流量出现明显增幅是由于2008年1月本工程通往上海段实现贯通,导致车流量明显上升,因此复测结果较初次监测结果超标情况趋于严重。

  本段公路沿线设施包括主线收费站1处、匝道收费站6处、服务区2处、隧道管理站和养护工区各1处(与湖州监控通信分中心合址建设)。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公路边沟。除长兴服务区氨氮超标外其它指标均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的要求。

  鉴于本工程未完全按环评要求落实声屏障,多处敏感点噪声超标,多处施工期临时占地未恢复,环境保护部拟对其下达限期改正。

  包头第三热电厂异地扩建2×300MW供热机组工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本工程新建2台300MW供热机组,配套2台1025t/h煤粉锅炉,配套建成2套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和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低氮燃烧器、除灰渣系统、贮煤筒仓及输煤系统、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及相应的生产辅助附属设施等。

  建设单位: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三热电厂。

  建设地点: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兴胜镇黄草洼村西侧。

  工程投资:工程建设静态总投资额25.88亿元,其中环保投资额2.66亿元,占总投资的10.3%。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4年4月20日开工建设,1号机组于2006年11月20日建成并投入调试运行,脱硫设施同时投入试运行,2号机组于2007年6月20日建成并投入调试运行,脱硫设施同时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中国冶金建设集团包头钢铁设计研究总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内蒙古电力建设二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浙江菲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凯迪环保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工程采用低氮燃烧器,每台锅炉配置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和石灰石-石膏法烟气脱硫设施,锅炉燃煤产生的烟气经静电除尘器、脱硫塔脱硫后,由190.5米高烟囱排放,安装2套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燃料在公路运输过程中加盖苫布,在贮煤堆四周设置洒水喷枪,喷洒面积覆盖整个煤场,对煤场采取先进的防尘措施,煤场周围要逐步形成绿化带等,防止二次扬尘。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包括工业废水、脱硫废水、煤场(含煤)废水、含油废水、循环冷却溢流水等。本期工程新建工业废水处理系统、脱硫废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等,处理后的废水进入复用水池部分回用,部分排至二道沙河用于景观用水和供给西源煤炭市场做喷淋用水。工程产生炉渣、煤灰和脱硫石膏,目前100%综合利用。

  三、验收监测结果

  1#炉出口污染物浓度最大值分别为烟尘27.5毫克/立方米、SO2 163.5毫克/立方米、NOX348.8毫克/立方米,2#炉出口污染物浓度最大值分别为烟尘19.9毫克/立方米、SO2148.7毫克/立方米、NOx 354.0毫克/立方米,190.5米烟囱烟气黑度为小于1级,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的第3时段标准。

  1#、2#机组的静电除尘器平均除尘效率均为99.6%,脱硫效率分别为90.9%、94.8%,均符合环评污染物去除率要求。

  厂界共布设4个无组织废气监测点,颗粒物最大监控浓度为0.99毫克/立方米,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雨排口废水pH范围值,CODcr、SS、石油类、动植物油、LAS、硫化物、氨氮最大日均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限值的要求。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计算,二期烟尘年排放量173吨、二氧化硫年排放量1665吨、氮氧化物年排放量3728吨,其中SO2 年排放量达到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局批复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海力士-意法半导体有限公司二期工程月产6.2万片12英寸超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 12英寸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生产线,生产能力6.2万片/月(一期剩余2.2万片),工程配套建设含氟废气1套、有毒废气处理装置2套,酸碱废气处理装置4套、有机废气处理装置1套。新建污水处理站1座,规模为25400m3/d、增加一座露天堆放中转场 2800m2。

  建设单位:海力士—恒忆半导体有限公司(原海力士-意法半导体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省无锡市出口加工区K7地块

  工程投资:实际投资15亿美金,其中环保投资为28926.78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2.36%

  工程建设情况:该工程于2008年7月开工建设,于2008年10月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国家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信息产业第十一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江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建设项目新建含氟废气1套、有毒废气处理装置2套,酸碱废气处理装置4套、有机废气处理装置1套;新建污水处理站1座,规模为25400m3/d、增加一座露天堆放中转场 2800m2。各项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记录齐全,对环保设施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同时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的运行效率,目前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正常。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有机废气处理装置出口(Q1、Q2)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19.0mg/m3、6.36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二级标准。

  含氟废气处理装置出口氟化氢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3.84 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二级标准。酸碱废气处理装置出口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二级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最大值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标准限值要求;

  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氯化氢、氮氧化物、氟化物、硫酸雾、非甲烷总烃最大监测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氨最大监测值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公司接入污水厂的总排口pH值范围为6.90-7.48, CODCr、SS、氨氮、BOD5、氟化物日均浓度最大值分别为40mg/L、30mg/L、21.8mg/L、13mg/L、17.4mg/L,以上均符合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厂界噪声监测点位的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 12348-90)中Ⅲ类标准。敏感点噪声监测点位的昼间噪声监测值为51.2-52.1dB(A),夜间噪声监测值为47.4-48.3dB(A),均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3类标准。

  项目产生的废硫酸、废碱液、废溶剂等废弃物交无锡中天环保有限公司处理,污泥和残渣交无锡工业废物安全处置有限公司处理,废晶片、包装容器等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无锡市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卫生填埋,固体废物达到零排放。

 

责任编辑: 整理时间:2008-5-26 9:11:36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关于2008年5月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通告”相关的文章
·舞钢市新型工业化进程不断提速
·“关爱单亲妈妈交友聚会”单亲爸爸可不少
·木质素磺酸钙
·柴达木镁资源开发关键技术取得了重大突破进展
·建筑干混砂浆中常用外加剂基本性能 4
·建筑干混砂浆中常用外加剂基本性能 3
·建筑干混砂浆中常用外加剂基本性能2
·建筑干混砂浆中常用外加剂基本性能
搜索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关于2008年5月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通告”相关文章
搜索文章: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关于2008年5月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通告”发表评论
会员名称:
匿名用户 ·注册用户·忘记密码?
密码:
评论内容:
(最多300个字符)
  查看评论
栏目最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关
·舞钢市新型工业化进程不断提
·“关爱单亲妈妈交友聚会”单
·木质素磺酸钙
·柴达木镁资源开发关键技术取
·建筑干混砂浆中常用外加剂基
·建筑干混砂浆中常用外加剂基
·建筑干混砂浆中常用外加剂基
·建筑干混砂浆中常用外加剂基
Copyright @ 1996-2006 天津木镁-木钠-木钙网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